2022.03.03
110學年度東海大學 特殊學習成就獎-開始申請
為鼓勵學生克服困境,奮發向上,努力向學,設立東海大學特殊學習成就獎(以下簡稱本獎)。
☆申請資格:
☆應備文件☆
1. 推薦表(如附檔)。
2. 各學期成績單。
3. 自傳(約壹千字)。
4. 優良事蹟證明或獎狀。
☆申請方式:
請應屆畢業生於3/10(四) 12:00 前將上述備齊,送交至企業管理學系段助教,經系上審查後推薦送獎助學金委員會審核。
☆聯繫窗口
東海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段助教
TEL:(04)2359-0121 ext.35101
東海大學 特殊學習成就獎辦法
東海大學 特殊學習成就獎推薦表
☆申請資格:
- 1.應屆畢業班學生,於本獎受理申請前各學期學業成績等第積分平均 GPA3.38(或百分制 80 分)以上,操行成績等第 均為 A (或百分制 85 分)以上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以前之學期操行成績 等第 A- 或百分制 82 分 以上即可)
- 2.基本勞作成績等第均為A–(或百分制 80 分)以上(免修基本勞作成績者除外)。
- 3.有下列優良事蹟者佳:
- 克服學習能力或環境的限制,積極學習,有優良表現者。
- 推展愛國、愛校、社會服務等公益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曾受褒獎者。
- 參加校內外社團活動比賽,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應備文件☆
1. 推薦表(如附檔)。
2. 各學期成績單。
3. 自傳(約壹千字)。
4. 優良事蹟證明或獎狀。
☆申請方式:
請應屆畢業生於3/10(四) 12:00 前將上述備齊,送交至企業管理學系段助教,經系上審查後推薦送獎助學金委員會審核。
☆聯繫窗口
東海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段助教
TEL:(04)2359-0121 ext.35101
東海大學 特殊學習成就獎辦法
東海大學 特殊學習成就獎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