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系內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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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民先生紀念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陳建民先生紀念獎助學金辦法

陳建民先生紀念獎助學金辦法

東海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獎助學金申請資訊

第一條 獎助類別與對象

一、清寒優秀獎學金

  1. 企管系大一至大四在學學生,家境清寒持有證明者。
  2. 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 75 分以上。
  3. 操行成績及勞作成績及格。

二、急難救助金

  1. 企管系大一至大四在學學生。
  2. 第一次申請本項助學金者。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本人或家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而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者。
    2. 本人或家庭遭逢變故或意外災害致使生活陷於困境者。

第二條 獎勵名額及金額

一、清寒優秀獎學金:每學期 5 名(上、下學期各 5 名),每名新臺幣 1 萬元整。

二、急難救助金:每名新臺幣 3 萬元整。

上述二類獎助學金之核定名額,得依當學期申請狀況調整,並由本系系務會議核定。

第三條 繳交資料

  1. 獎助學金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 郵局或兆豐銀存款封面影本。
  6.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同等效力之證明(需為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開立;里長清寒證明不適用。申請急難救助金者可依情況免繳)。
  7. 其他醫療機構或政府機關出具之相關證明(申請清寒優秀獎學金者免繳)。

第四條 申請方式與期間

符合上述資格者,得每學期申請一次,並於每學期企管系辦公室公告之申請期間內,檢附所需繳交資料,繳交至企管系辦公室辦理。

  • 急難救助金自 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起生效。
  • 清寒優秀獎學金自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起生效。
申請提醒:實際申請期間請以企管系辦公室公告為準。

第五條 經費來源

本獎學金經費來源為由陳建民系友名義捐款「企業管理學系系發展基金專款」所支付。

第六條 清寒優秀獎學金審核

清寒優秀獎學金由系務會議審核,依學業成績及清寒狀況擇優錄取,函知陳建民系友親屬後發放。

第七條 急難救助金審核

急難救助金由系務會議依申請學生之急難情況加以審核,經決議通過後,函知陳建民系友親屬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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