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名稱 | 申請附件 | 申請時間 | 申請資格 |
東海大學TEFA-玉山獎學金 | 1. 在學證明。 2. 操行成績證明。 3. 學業成績證明: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含班排名)。 4. 服務學習過去一年內50小時工作證明(不舍基本勞作時教)。 5. 各項能力檢定或投資理財相關證照,如語言能力檢定證書、全國技能檢定證害、會計事務技術士技能檢定證書、證券營業員執照⋯等。 6. 提生活學習計盡,符合博雅教育理念。 7. 自傳1000字以内,包含家庭狀況、求學過程、工作經歷、個人特質(個性、興趣、専長、優點)、人生目標等。 8. 獲獎記錄:如競賽得獎資料或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
上學期,依系網公告日期提出申請 | 獎助對象及資格為本校大學部二至四年級在學生且全部符合以下條件者: 1.操行成績85分以上、勞作成績80分以上,且無小過(含)以上記錄者。 2.前一學年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3.參與或組織校內、外服務學習工作過去一年內至少50小時者。 4.具理財投資財經專業能力理念者。 5.能提出生活學習叶壹者。 |
東海大學管理學院瑞銀投信學生清寒及優秀獎學金 | (一)學生證影本乙份; (二)成績單乙份; (三)申請清寒獎學金者需繳交以下證明: 1. 本國籍學生: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財政部國稅局全戶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含財產)資料清單。 2. 僑生及外籍生:應出具僑校、國外校友會、國外政府單位、駐外單位認可之中文或英文清寒證明文件正本。清寒證明文件之開立日期,以自申請日起一年以內為限。 (四)申請優秀獎學金者需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
上學期,依系網公告日期提出申請 | 1.清寒獎學金:凡本院具正式學籍,屬於低收入戶,經濟上需要資助之清寒學生。 2.優秀獎學金: (1)當年度大學部獲頒本校優良學生書卷獎者。 (2)通過CFA各級測驗者,各級測驗以申請一次為限。(107年1月1日以後通過者) (3)多益成績達850分或以上者,達標者以申請一次為限。(107年1月1日以後達標者) |
高毓靈先生紀念獎學金 | 1. 申請表2. 成績單 | 上學期,依系網公告日期提出申請 | 1.本校二年級以上學生。 2.家境確為清寒(請各系調查了解)。 3.上一學年學業成績七十分以上,操行八十五分以上。 4.未接受任何其他獎學金(不含助學金)。 |
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 | 1. 申請單。 2. 前學年成績單正本。 3. 自述。 4. 其他有利申請之相關資料 |
上學期,依系網公告日期提出申請 | 本校管理學院各學系、景觀學系、建築學系大二以上之學生(不含延畢生)。 |
東海大學--路思義獎學金 | 申請表,檢同推薦表、各學期成績單、自傳(約1000字)、優良事蹟証明、獎狀或其他有利證明。 | 下學期(2-3月),依系網公告日期提出申請 | 1. 學士班應屆畢業班之畢業生且未曾受任何處分 2. 各學期學業成績均為該班前百分之十(交換生於交換期間內至多兩學期成績得不列計) 、 操行成績均為八十五分(含)以上、基本勞作成績除免修者外均在八十分 以上,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 3. 推展愛國、愛校、社會服務等公益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曾受褒獎者、或參加全國性社團活動或比賽,獲得全國前三名者、或研究論文或報告曾於各專業期刊登者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