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企管系學生轉組辦法
中華民國103年9月18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4年01月02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4年01月02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 一 條 本系為處理學生轉系組事宜,特訂定「東海大學企管系學生轉組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 二 條 申請轉組學生應依本系規定期限內向企管系提出申請,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開放申請轉組,並統一公告須繳交資料,逾期不予受理。學生轉組以一次為限。
下列學生不得申請轉組:
一、休學期間之學生。
二、選組後修業未滿一學期以上者。
三、延長修業年限學生。
四、已核准轉組一次者。
五、學士班一年級。
第 三 條 學士班學生申請轉組,以同年級平轉為原則。
第 四 條 各組得依其平轉之特性及需要訂定轉組甄選規定︰
一、轉組甄選方式,得以面談並參酌其他考核機制辦理。
二、各組甄選規定及辦理時間應送企管系彙整後統一公告周知。
三、辦理轉組有關事宜,將送組織審查委員會辦理相關作業。
第 五 條 各組審查結果經系務會議核備後公告於企管系網站上。
第 六 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依教育部有關法令辦理。
第 二 條 申請轉組學生應依本系規定期限內向企管系提出申請,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開放申請轉組,並統一公告須繳交資料,逾期不予受理。學生轉組以一次為限。
下列學生不得申請轉組:
一、休學期間之學生。
二、選組後修業未滿一學期以上者。
三、延長修業年限學生。
四、已核准轉組一次者。
五、學士班一年級。
第 三 條 學士班學生申請轉組,以同年級平轉為原則。
第 四 條 各組得依其平轉之特性及需要訂定轉組甄選規定︰
一、轉組甄選方式,得以面談並參酌其他考核機制辦理。
二、各組甄選規定及辦理時間應送企管系彙整後統一公告周知。
三、辦理轉組有關事宜,將送組織審查委員會辦理相關作業。
第 五 條 各組審查結果經系務會議核備後公告於企管系網站上。
第 六 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依教育部有關法令辦理。